开业于2004年,诚信服务几万客户
翔意数码淘宝店:xynbnb.taobao.com
全国客服电话:010-59000667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A座512
ThinkPad产品专业客服 苹果产品专业客服
查看: 2564|回复: 0

笔记本电脑的多功能应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视频采集

这个功能是跟前面数码摄像机的功能相对应的。使用数码摄像机拍摄图片之后,一般要通过视频采集,才能将影视数据存储在笔记本上并进行播放。

在视频编辑处理中,大多数软件都对主机性能提出较高的要求。一般来说,配备1GHz以上主频的处理器是基本要求,而且二级缓存容量最好在256KB以上,此外,内存容量也应该保证在256MB以上,达到512MB的话就更好了,磁盘性能也会对视频采集产生不小的影响。由于笔记本采用2.5英寸4200r/min低转速硬盘,因此速度很慢。相对而言,部分采用5400r/min IBM笔记本硬盘的产品会有更加出色的表现。笔记本最好用NTFS文件系统,从而可以提高性能。

首先打开DV电源,然后将其切换至VCR模式,连上IEEE1394数据线之后,视频编辑软件就会自动识别。初入门者可以使用Ulead Video Studio 6.0/7.0、CyberLink PowerDirector Pro等;至于专业用户,可以使用Adobe Premiere。限于篇幅,这里就不详细介绍这些软件的使用方法,不过可以通过查阅这些软件的相关书籍来获得进一步的知识。
2.PCICMA卡的多端口扩展

如果笔记本上的接口不全,或者不够用,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PCICMA转接卡(下面简称PCI卡)。PCI卡的类型齐全,几乎所有的笔记本接口,包括USB、红外线、蓝牙模块都可以使用PCI卡进行转接。常用的PCI接口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USB2.0接口卡。
(2)1394转接卡
PCI转接卡还有很多种,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的接口类型选择适合自己的转接卡。转接卡的驱动安装,跟USB2.0转接卡的安装方法完全一致。可以参阅上面的叙述进行安装
3.笔记本双屏显示的实现

使用笔记本进行显示的时候,如果在单一的显示器上进行显示,由于显示器尺寸的限制,显示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所以,如果有多个显示器的话,可以考虑双屏显示,以增强其显示的效果。

现在很多笔记本都带有双屏显示(Dualview and DualApplication,简称DualView)功能。但是也有很多笔记本(一般是比较旧的笔记本)不支持这种功能。该功能允许笔记本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屏幕上显示不同的内容。这对于演示者是非常有用的功能。因为可以看着一个屏幕讲,而另外一个屏幕可能观众是看不到的,可以放一些演讲的资料、提示等。

这两个屏幕分别是LCD和外接显示器或投影仪,两个地方同时显示不同的输出内容,两个显示设备可以分别独立调整显示的刷新率、分辨率和色彩深度,而且可以支持不同的应用(DualApplication)。

另外,除了演示,双屏显示还有扩展桌面空间的好处。因为通过同时使用笔记本电脑LCD和外接监视器或投影仪的方式,可以在不影响外接监视器或投影仪上演示的前提下,通过LCD查找数据或编辑文档,也可以将应用程序或窗口在LCD与CRT之间移动或拉伸,甚至可以通过监视器打开单个文档的多个页或查看同一个电子表格的多个列。

要实现这个功能,前提是笔记本要支持这个功能。判定的方法很简单,在桌面上单击右键,选择“属性”,
在对话框中如果有两个显示器图标的,说明是支持双屏功能的笔记本。如果只有桌面的缩略图,那么就不支持双屏功能了。

如果笔记本支持双屏显示功能的话,可以在下拉菜单中看到两个显示器
首先将笔记本与外接监视器连接起来。将外接监视器连接在笔记本的VGA端口上,打开笔记本的“显示属性”对话框,选择“设置”选项卡,可以看到两个监视器的图标,单击“高级”后选择“显示”卡,将笔记本的LCD设为主显示器,外接监视器设为次显示器
此时还可以分别设置主、次显示器颜色的深度、分辨率和刷新率,设置后返回到显示属性,此时监视器1为笔记本LCD,监视器2为外接CRT,鼠标单击其中一个显示器图标时,它被高亮显示,并同时显示其监视器的有关信息,选中标有“将我的Windows桌面延伸至这个显示器上”的复选框(如图3-209所示),这时会弹出一个“兼容性警告”窗口,选择“确定”就可以了。

为了避免错位,拖动显示器图标,使其与LCD和CRT的实际排列方式一致,监视器图标相交的边缘就是鼠标从一台监视器移到另一台监视器的边界。

设置完成后,主显示器LCD与原来一样,而外接显示器是空白的,此时就可以在两个显示器之间移动鼠标、拖动或拉伸窗口,也可以将应用程序移到外接显示器中执行。双屏显示的过程到此完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